15.5 水系统管道水压试验


15.5.1 水系统管道水压试验可分为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,包括分区域、分段的水压试验和整个管道系统水压试验。试验压力应满足设计要求,当设计无要求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设计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.0MPa时,金属管道及金属复合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.5倍,但不应小于0.6MPa;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.0MPa时,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加上0.5MPa。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。
    2 塑料管道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.5倍;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.15倍。
15.5.2 分区域分段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检查各类阀门的开、关状态。试压管路的阀门应全部打开,试验段与非试验段连接处的阀门应隔断。
    2 打开试验管道的给水阀门向区域系统中注水,同时开启区域系统上各高点处的排气阀,排尽试压区域管道内的空气。待水注满后,关闭排气阀和进水阀。
    3 打开连接加压泵的阀门,用电动或手压泵向系统加压,宜分2次~3次升至试验压力。在此过程中,每加至一定压力数值时,应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,无异常现象时再继续加压。先缓慢升压至设计工作压力,停泵检查。观察各部位无渗漏,压力不降后,再升压至试验压力,停泵稳压,进行全面检查。10min内管道压力不应下降且无渗漏、变形等异常现象,则强度试验合格。
    4 应将试验压力降至严密性试验压力进行试验,在试验压力下对管道进行全面检查,60min内区域管道系统无渗漏,严密性试验为合格。
15.5.3 系统管路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在各分区、分段管道与系统主、干管全部连通后,应对整个系统的管道进行水压试验。最低点的压力不应超过管道与管件的承受压力。
    2 试验过程同分区域、分段水压试验。管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,稳压10min,压力下降不应大于0.02MPa,管道系统无渗漏,强度试验合格。
    3 试验压力降至严密性试验压力,外观检查无渗漏,严密性试验为合格。

条文说明

15.5.1 本条对水系统管道试验压力进行了规定。
15.5.2 对于系统较大或提前隐蔽的系统管道,应分区域进行试验。
15.5.3 系统水压试验应在管道系统全部完成后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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